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须知
公路运输是进出境货物的重要运输方式,那么海关是如何管理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呢?运输企业在经营时应注意哪些
注意事项呢?
一、备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运输企业、车辆应当向主管地的直属海关或者隶属海关(以下简称主管海关
)申请办理备案手续,海关对运输企业、车辆的备案资料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
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取得与运输企业经营范围相一致的工商核准登记。
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应为厢式货车或集装箱拖头车,经海关批准也可以为散装货车。上述车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于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必须为运输企业的自有车辆,其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列名必须与所属运输企业名称一致。
2、厢式货车的厢体必须与车架固定一体,无暗格,无隔断,具有施封条件,车厢连接的镙丝均须焊死,车厢两车门之间须以钢板相卡,保证施封
后无法开启;有特殊需要,需加开侧门的,须经海关批准,并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3、集装箱拖头车必须承运符合国际标准的集装箱
4、散装货车只能承运不具备加封条件的大宗散装货物,如矿砂、粮食及超大型机械设备等。
企业想取得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资格,应向主管海关进行备案。在办理车辆备案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
1. 《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备案申请表》;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3.车辆彩色照片(要求:前方左侧面45°;能清楚显示车牌号码;车头及车厢侧面喷写企业名称)。
注意!!
备案有效期为其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营业期限。
车辆更换(包括更换车辆、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辆牌照号码)、改装车体等,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二、运输监管
1、运输企业应将承运的海关监管货物完整、及时地运抵指定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并确保海关封志完好无损,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
2、海关可以对备案车辆实施卫星定位管理。
3、运输企业应妥善保管海关核发的有关证、簿,不得转借、涂改、故意损毁。
4、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应按海关指定的路线和要求行驶,并在海关规定的时限内运抵目的地海关。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在中途停留并装卸货物。
注意!!
遇特殊情况,车辆在运输途中出现故障,需换装其他运输工具时,应立即通知附近海关,在海关监管下换装,附近海关负责及时将换装情况通知
货物出发地和目的地海关。
我司拥有海关监管车辆类型:
4.2米厢式货车、7.6米厢式货车、9.6米厢式货车,集卡大型拖车
并且一直承运天津港口至北京朝阳口岸进口私人物品运输服务。
